据网友爆料,今天(7月3日)早上8点左右,在兴宁市兴东路以纯专卖店门前(兴东大酒店旁边)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助力车发生碰撞,其中一男子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另外,早上7点半左右,在兴宁市叶塘镇兴叶路鲤子塘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有人受伤,地上还有血迹,120赶到现场后,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据附近群众称,平时有不少人骑摩托速度都非常快!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开车一定要注意安全、小心驾驶!速度不要过快!
还有,骑摩托车的人都注意了,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城区驾乘两轮摩托车戴头盔率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的工作目标。
宣传阶段(2018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利用电视、微信、微博、报纸、印制交通安全宣传单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引导交通参与者关注、支持集中整治工作,做到人人知晓、自觉遵守文明、安全、规范出行,为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在宣传阶段查获骑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要求其观看警示教育片半个小时、戴红袖章协助交警执勤半小时、抄写宣传资料提高安全意识、消除交通违法行为(购买或外送头盔),登记姓名、单位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关注兴宁交警微信公众号后,暂不作罚款,教育放行处理,但将违法行为录入电脑备案,第二次违法被查获时,除上述各项照做外,一律从严处罚。
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8月1日至12月30日)
将城区划分为五个整治区域,由五个整治组负责,以整治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这一交通违法为重点,坚持天天整、滚动整、反复整、白加黑整,采取超常规措施铁腕整治,以达到预期工作目标。
交警提醒
头部是人体重要的部位,而安全头盔可以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未戴安全头盔一经查获,将会对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