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期限
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
本公示的期限为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2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梅县区发改局, 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梅县区发改局局提出。(以上应填写《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期待人行天桥早日建成,方便广大市民出行!(梅县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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