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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一男子骑无牌摩托肇事逃逸,结果…

mz168 2018-7-16 10: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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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交通事故发生后,千万不要想着逃逸,因为逃与不逃后果截然不同。然而,事故中却总有一些司机,在关键时刻犯了糊涂,选择了逃逸……

事故案例

2018年06月22日16时30分左右,钟某松(男,18岁,兴宁龙田镇人)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从兴宁市龙田镇门楼方向沿炭子坪街往龙盘黄屋坝方向行驶,行驶至龙田镇炭子坪十字路口路段时,碰撞前方由右往左横过道路的张某香(女,68岁),致使摩托车及人倒地,造成张某香受伤(脑挫伤并蛛网膜下腔出血,全身多处骨折)的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钟某松驾车逃离。

事故发生后,兴南中队立即组织警力兵分多路开展侦查工作,虽然肇事车辆无号牌给侦破工作带着来了一定的难度,但经过办案民警的努力,当天就锁定了肇事嫌疑人,并依法对肇事嫌疑人进行传唤。6月29日9时,钟某松到兴宁市公安局兴南中队接受处理,如实供述了6月22日16时30分许,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龙田镇炭子坪十字路口路段时,碰撞一行人,致使行人倒地后逃离的事实。

目前,钟某松已被依法拘留,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伤者家属送来“侦破神速 为民立功”的锦旗▲


交警蜀黍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抢救伤员,千万不能选择逃逸。逃逸,逃得了一时,逃不过一世,最终逃不掉法律的制裁,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别再糊涂。(兴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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