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致人死亡逃逸后,仅3个多小时就被交警查获,如今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刑事拘留的陈某悔恨不已,但晚矣。
简要案情
2018年08月03日23时41分许,陈某(男,26岁,驾驶证已吊销)驾驶粤ML***0(临时号牌为粤M0***3)号小型轿车,由兴宁市城区官汕三路往兴宁市兴城区兴佛路方向行驶,行驶至兴宁市兴城区官汕三路怡景园酒店门口路段调头过程中,与同向后面一辆由曾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使摩托车驾驶人倒地后被小型轿车碾压,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曾某(男,23岁,宁新洋里人)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陈某驾车逃逸。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立刻成立专案侦查组,侦查民警通过调取沿线路口视频监控,查寻肇事嫌疑车辆逃逸路线和大量的线索收集,仅用3个小时就将肇事嫌疑人陈某连人带车查获归案。经询问,陈某对其驾驶粤ML***0(临时号牌为粤M0***3)在兴宁市兴城区官汕三路怡景园酒店门口路段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交警提醒
随着智能交通系统和视频图像系统等科技手段的广泛运用,您的一举一动都在监控之下,所以交警提醒各位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积极救助伤者,履行自己法律义务,千万不要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逸,逃逸只能让你错上加错,面临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兴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