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帖

丰顺两男子造谣“棉花肉松”被警方处罚

mz168 2018-8-8 21:59:17
     0

曾经,关于肉松洗出棉花的视频广为传播,致使人心惶惶,但经相关部门调查取证证实为谣言,造谣者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谣言止于智者,为何在丰顺还有人拍摄视频、图片声称肉松是棉花做的?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7月21日,丰顺县公安局丰良派出所接到群众李某报警称:有人在网上利用视频及图片的方式,散布其所经营的蛋糕店销售的面包中的肉松是“棉花”做的谣言,对其店内生意造成损失。

接到报警后,为防止谣言持续发酵,对该店铺造成更大的损失,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丰良派出所联合网警迅速对该案件展开调查。经查,违法嫌疑人饶某平于7月21日8时许到丰顺县丰良镇某蛋糕店购买了“袋袋餐包”后返回龙岗镇家中,将小孩吃剩的部分肉松拍摄制作多段视频,并在视频中称该店的面包里面的肉松真的是棉花。


为广泛传播,当晚22时许,饶某平将相关视频发布至一名为“家族群”的微信群中,并将部分视频图片发给其朋友吴某忠。吴某忠在微信接到饶某平的发的短视频后,编辑文字“各位亲们,好友!我朋友在今天早上,在丰良镇买了面包,但面包里面加料子的,望广大朋友们,多注意点”,并将相关视频及图片发至群成员232人的微信群中,随后被网民纷纷转发,造成恶劣影响。

检测结果

为此,丰良派出所迅速委托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对该蛋糕店内同批次生产的肉松面包进行检验。经鉴定,该批次生产的“肉松”蛋白质成分为12g/100g,如此可判定该面包里的肉松不是棉花。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饶某平、吴某忠两名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言一行都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线。为吸引网民眼球,肆意在网络上移花接木,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编造、捏造虚假信息的造谣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绝不手软。(丰顺公安)

阅读 1854
收藏

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