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1名五旬男子瞅准赶集日伺机作案,找准目标撑伞遮挡伸出贼手,盗取摩托车尾箱或者他人衣袋内的财物,作案目标均为中老年妇女,多次流窜作案最终栽倒在五华县民警手中。日前,五华县公安局双头派出所经过多日伏击抓获犯罪嫌疑人廖某里,一举破获4宗逢赶集日盗窃他人财物案件。
双头派出所辖区人口不多,远离县城的人们大多选择圩日赶集买卖东西,因此每逢圩日集市上都是一片熙熙攘攘景象。一些赶集人员防范意识薄弱,因此给了某些暗藏贼心的人有机可乘。7月20日,双头派出所接到这样一起警情:当天上午女事主李某利骑摩托车到双头圩赶集,期间放在摩托车尾箱的钱包被盗,内装现金900多元,1部手机及一些证件。
双头派出所民警接到警情后迅速着手调查。据该所所长钟剑华介绍,派出所已久未接到此类盗窃摩托车尾箱财物案件,经与邻近的岐岭派出所互通警情,了解到6月30日岐岭派出所也接报过一起女事主驾驶摩托车赶集时存放于尾箱的钱包被盗警情,案件尚未告破。“两起案件类似,均发生在赶集日,作案对象均为女性。经调取案发地相关视频进行分析,认定是同一人作案。”钟剑华介绍。
作案者是一名约50岁的男子,作案时均撑着一把浅蓝色的伞。8月6日,双头圩日,也是双头派出所逢圩日便组织警力进行伏击的第6个日子。当天上午9时许,所长钟剑华带着民警在辖区集市伏击时将伺机再次作案的嫌疑人廖某里抓获归案,现场缴获其作案时使用的雨伞1把。
经审讯,嫌疑人廖某里(男,54岁,兴宁市人)供认,自2017年9月以来,其驾驶摩托车瞅准赶集时机在兴宁市、五华县两地实施作案4起,作案时均撑着雨伞作掩饰,作案对象均为中老年妇女。其中在兴宁市作案1起,盗得1名老年妇女上衣口袋里的95元,在五华县岐岭圩镇作案1起,盗取1名中年妇女放至摩托车尾箱内的钱包1个,盗得1部手机和200元钱。另在五华县双头圩作案2起,分别盗取1名中年妇女身上的35元及趁1名中年妇女蹲在地上买东西,盗走其摩托车尾箱内钱包1个,盗得现金900多元、手机1部等财物。
据办案民警介绍,作案嫌疑人廖某里有盗窃前科,2008年因在兴宁市盗窃手机被当地警方抓获。目前,五华警方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廖某里刑事拘留,同时缴获廖某里作案时使用的交通工具摩托车1辆,案件的审理及追赃工作仍在进行中。(五华县公安局 魏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