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枪,你首先想到的是什么?
是英俊威武?还是飒爽英姿?
但我们今天要说的枪支可就不一样了!
近日,丰顺县大龙华派出所值班民警接报警称在大龙华镇龙北村村道边有一名拿着棒状物的男子在来回行走,行踪可疑,有路过的村民发现后对其呼喝,该男子便匆忙扔下东西跑了。
接警后,值班民警即刻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对现场周边进行搜查后,发现遗留一支枪形物和瞄准器,值班出警民警将枪形物和瞄准器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由于涉及枪支案件,给社会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危及群众安全感,办案民警一刻都不敢松懈,立即展开侦查。
据村民讲述:由于该村路段没有安装路灯,附近也没有安装视频监控,所以没有清楚嫌疑人的相貌特征,只知道讲梅县口音,大概40—50岁之间,身高1.6米左右。不明朗的线索,给案件的侦破带来极大的困难。
通过加大范围调查取证,多边走访群众,同时调阅案发当天几个临近乡镇的平安丰顺卡口视频监控,对路过车辆、人员进行一一排查,查询对比后,锁定了嫌疑人,最终将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男,50岁,梅县区雁洋镇人)抓获归案。
经讯,嫌疑人杨某供述其持枪支从梅县驾车到丰顺大龙华镇打猎,被村民发现喝止后弃枪逃离现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最后,如果你身边有人因为爱好收藏或寻求狩猎刺激,或为猎取野味等非法购买、持有或使用枪支,请及时劝阻并将枪支弹药交与当地公安机关,否则,面临的将是法律的处罚。(梅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