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公告(七)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驶秩序,严厉打击机动车超速行驶和大货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梅县区道路实际情况,我大队调整和新增了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该设备主要记录大货车“闯禁行”、机动车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现将交通技术监控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一、查处大货车“闯禁行”监控设备点位
二、移动测速执法路段
以上地点监控设备自2018年10月5日起运行,特此公告。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