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早上,兴宁市环卫稽查人员反映城区多处垃圾桶被人为烧毁。接报后,城管执法人员会同大新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据调查,事件发生在当天凌晨3~4时左右,烧毁的垃圾桶共有8个,分别是泰宁路5个、人民大道防疫站路口3个,还有海燕大桥下停放的垃圾收运车1辆,据初步估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万元,并对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查实后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在此,希望涉案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或城管执法部门投案自首;对不自首的涉案人员,经查实后,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兴宁人民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