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关于兴宁市永和镇七层村青山下何汉发的养猪场,你们两次的处理结果我非常不满意,村干部和镇领导的调查令群众可笑,所上报的数据竟然可以瞒报,明知何汉发所养殖规模数量有上百头猪以上,上报却只50头。上报有两个大小的沼气池,也只是简单的小沼气池,怎么能化得净上百头的猪(尿)粪,上报有氧化塘只是村民的水田,难道群众的眼睛是瞎的吗?作为政府工作人员调查瞒报实情合适吗?不觉得在欺骗民众吗?
希望上级领导给予重视,作出公平、公证、公开的调查及处理结果,如果不作处理,仍然严重污染环境,令人三餐吃不下饭,半夜被呛醒,严重影响群众的身心健康,污水随意排放,严重影响下游的生态环境。
如果不作处理,我将仍然悍卫我们的家园,将继续往上级领导反映实情,会响应《2018年广东省总河长第1号令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向环保督查反映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