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名男子竟然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9月30日,丰顺县公安局通过缜密侦查,在丰顺县工业园区将这名冒充警察行骗的犯罪嫌疑人古某抓获归案。
轻信“警察”网友 女子受骗蒙在鼓里
2018年9月2日凌晨,丰顺县公安局110报警台接到群众报警称:附城高速路口有一对男女互相拉扯,女子还称不认识该男子,举止可疑。接警后,辖区城北派出所值班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处置,到达后男子已逃离现场。
经询问受害女子罗某称:该男子是其在今年6月份通过微信聊天认识的,自称古裕,目前在市公安局上班。因为天生比较崇拜警察,罗某便同意与古裕交往,相识一段时间后发展为情侣关系。
当日凌晨,古裕驾驶摩托车前来搭载罗某,并威胁她到梅县居住,但罗某不同意,当行至丰顺县汤坑镇附城高速路口时,古裕停车想抢罗某的手机,互相拉扯一个多小时,被路过群众遇见并报警,但手机已被抢走。
交流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了众多疑点,并告知罗某可能被假警察骗了,罗某才恍然大悟。
借力智慧新侦查 冒充警察男子被捕归案
群众利益无小事,丰顺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与城北派出所联合对该案件展开调查取证,根据受害人罗某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循线展开侦查,多地走访受害人。
但由于发案时间长、涉嫌多宗案件,嫌疑人给罗某的个人信息都是假的,给调查取证带来一定的困难。办案民警并没有气馁,结合智慧新侦查等多种手段,在大数据的碰撞下,抽丝剥茧地寻找作案男子。
随着侦查的深入,犯罪嫌疑人慢慢浮出水面,办案民警锁定嫌疑人为古某,其还曾在2015年因假冒警察被公安机关处罚过的。待抓捕时机成熟,9月30日,丰顺警方果断出警,在丰顺县工业园区将犯罪嫌疑人古某抓获归案。
经审,古某如实供述了假冒警察进行诈骗、勒索等违法犯罪事实。目前,古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还原案件经过 行骗手段简单仍上当
那么犯罪嫌疑人古某是如何冒充警察进行招摇撞骗的呢?经讯问,办案民警了解清楚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古某通过冒充警察取得罗某青睐和信任后,多次利用各种方式骗取钱财约7000多元。6月25日,古某以帮罗某儿子安排工作为由骗取罗某3000余元;7月12日,古某以自己公安内部充电器被罗某同事损坏,导致工资被单位扣押,没钱开支为由,骗取罗某2000余元;8月5日,古某谎称开一辆汽车到丰顺给罗某开,半路上突然坏了,以拖车费、修车费为由骗取罗某2000余元。如果罗某不给钱,古某就一直缠着罗某,还出手打罗某,罗某毫无办法,只能一次次妥协。
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古某还将犯罪之手伸向罗某的同事。7月9日,罗某同事黄某因手机没电,借用了古某的手机充电器一下,不料引来事端。当晚,古某告知黄某称:充电器被其用坏了,要求赔偿200元。随后又说:赔一个一模一样的充电器就可以。接着又说:充电器是公安内部配的,外面没得买,需要赔700元。黄某便通过微信转账给罗某赔了700元。7月22日,古某再次联系黄某说:充电器的事情还没处理完,公安局的领导要处理这事,需要转1600元来解决。黄某听后害怕又转账了1600元。
虽然古某的行骗方法和手段极其简单,但罗某及其同事黄某还是上当受骗。
警方提醒
在通过网络平台交友时,需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过分轻信陌生人,特别是自称有一定“身份”和财产的人,以免被“披着羊皮的狼”骗了。同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切不可以身试法,不然必将遭到法律的严惩。(丰顺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