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人寿保险公司能否准时发放投保生效的生存金?当初投保时,如果差一天没缴款按合同条款就算违约,但为何投保完毕后每次的生存金及利息就没有一次按合同准时发放过呢?诚信何在,非常气愤。每一次到领取生存金时间都要自己记得,从来没有准时过,次次都要咨询。
买了几份保险都出现此情况?合同权利和义务是平等,恳切希望兴宁市人寿保险公司能有诚信、规范管理,到期准时发放生存金及利息,不要每次到期不咨询就没有。
每年能定期发放生存金到投保人存折,突然发现到期后已过了半年之久保险公司还没打款,最后咨询后给出理由是之前存折信息没上电脑信息?但为什么这存
折领取了几次生存金,这次没了也没有人通知?而且答复中说没有客户信息要重新拿身份证去公司,只管销售产品不管售后服务是不行的,因为你卖的是建立在诚信
基础上保险产品。
希望请引起重视,督促规范管理,让投保人买的放心、安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