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市民都住过旅馆、宾馆和酒店,那你们有没有考虑过这些旅馆、宾馆和酒店,有没有营业执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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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五华警方依法查处一起擅自经营旅馆案,并对该旅馆予以取缔。
11月1日上午10时许,五华县公安局华阳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辖区华阳村岗背某旅馆在未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开门营业,遂对该旅馆进行清查,发现旅馆内20多人入住,民警依法传唤旅馆法人代表邹某期(男,36岁,五华县华阳镇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邹某期对其未取得公安机关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旅馆并接待客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对邹某期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并依法取缔该旅馆。
警方提醒:
违法旅馆没有登记旅客信息,没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没有按照旅馆标准配备的消防安全设施,会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容易危及到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当旅客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受到损害后,往往没有地方可以追偿。
所以在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以及消防、设备均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进行旅馆运营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链接:
开办旅馆须经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并申领相关许可证后方能对外营业。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有关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予以取缔。(五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