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一名入伍后因拒服义务兵役被部队除名的青年徐某被接回蕉岭县人武部。
据了解,该青年于2018年9月应征入伍,服役于武警广西总队。入伍后因怕苦怕累,无正当理由强烈拒绝服兵役,并多次以口头或书面提出离队申请,经军地双方及其亲属多次教育仍坚持拒绝履行义务兵役,被部队作出除名处理。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该青年拒服义务兵役的行为作出取消其家属的军属待遇,收缴全部优待金,并按照蕉岭县普通义务兵优待金两倍的标准处以罚款38400元;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并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诚信黑名单等处罚。同时,向全社会进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