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采稀土,对山林环境危害极大,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此,公安机关一直保持严厉打击的态度,但仍然还是有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偷采稀土。不过,再狡猾的狐狸也躲不开猎人的眼睛。近日,兴宁市公安局破获一宗偷采稀土案,抓获刘某祥、刘某峰、曾某君等4名犯罪嫌疑人。
案情经过
时间追溯到2016年10月,兴宁市罗浮镇相关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人在罗浮镇勤光村北田北塘偷采稀土,于是立即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前往查处。因路程较远,当执法人员开车半个多钟,然后再沿着林间小路走一个多钟赶到偷采稀土的其中一个操作点时,嫌疑人早已闻风潜逃,不见踪影。
据调查了解,他们偷采稀土大多都是晚上干活,白天休息,而且全部在深山里,隐蔽性好,分工十分明确,其中刘某祥主要出资,刘某峰主要负责现场管理,请工人;曾某君在现场帮忙,请的工人有本地的,也有外地的,有十几二十个。于是,兴宁市公安局将主要嫌疑人刘某祥、刘某峰、曾某君列逃上网。
2017年4月,嫌疑人刘某祥、刘某峰等人在潜逃半年多后,又伙同新圩镇村民张某新以同样的方式偷采稀土。同样,当执法人员发现后,他们又已经潜逃离开。兴宁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新也列逃上网。
案发以来,兴宁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对该案潜逃嫌疑人刘某祥、刘某峰、曾某君等人的追捕。2017年,兴宁警方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组建追逃专案组,展开精准的攻坚工作,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峰、曾某君、张某新。2018年6月,兴宁警方经不懈努力,终于将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刘某祥抓获归案。
警方提醒:
偷采稀土对环境的危害极大,使用的化学药品,偷采方式往往会对偷采点的植被造成毁灭性的破坏,且难以恢复。不仅改变土壤机构,造成土壤流失,而且树木植被全部坏死,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对水资源的影响非常大。对此,公安机关一直不遗余力坚决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兴宁青山绿水。(兴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