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龙田五一村,中心塘罗屋有一个村霸,为了建房来拿政府的补助款,不用经过别人家同意,私自用大型挖掘机拆别人家房屋来做路。房主看到制止后,通知他不可以再次让他的车辆在房主房子中间过,对房屋造成第二次伤害。他(村霸)还是我行我事,藐视法律,也不顾他人忠告,再次使用大型挖掘机来做路,从而达到他自己方便。为了拿到政府的补助款,不理房主的忠告和对房屋伤害来达到自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