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宁市纪委发出《关于对大坪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杨万宁、杨宇村违纪违法行为的通报》。《通报》指出,2018年12月7日至12月17日,大坪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技术员杨宇村,违规给大坪镇生猪中介商罗某开具10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导致有两车江西省生猪进入兴宁市,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大坪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所长杨万宁,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12月25日,市纪委常委会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规法律,经研究决定对杨宇村进行政务立案调查,对杨万宁进行党纪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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