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12月30日上午,主题为“新时代,协同性”的“第四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成果暨2018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城市发布仪式”在北京召开。
仪式上
我市被授予“2018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城市”称号
这是我市自2016年以来
第二次获此殊荣
据了解,该活动由法制日报社、法治周末报社、《民主与法治》社共同发起开展,旨在发掘各地创新社会治理的典型案例,研究创新规律,总结社会治理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办法。
会务组结合“举措成效、专家意见、网络公示、舆情监测”等,对我市申报的“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平安之乡”的案例进行了充分研讨,认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在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精准化进程中,大力夯实“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积极践行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一体”的新时代梅州“枫桥经验”,探索出了基层社会治理“山区模式”。
近年来
我市不断深化“平安梅州”
“法治梅州”建设
着力建设“平安之乡”
全市公众安全感和对政法(公安)工作满意度连续多年居全省前列,先后四次入选“最具幸福感城市”。
2018年上半年,在全省群众安全感第三方评价中,梅州再获全省第一,公安工作满意度获全省第三。
2017年,我市公安局的“证明云”项目在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创新大赛获得了银奖。
2018年,我市公安机关自主研发的“便携式综合办证终端”在“全国公安基层技术革新奖”评选中荣获一等奖,成为全国10个、广东省2个获得一等奖的单位之一。
此外,2018年1-11月,全市共破获“黄赌”刑事案件231宗,同比上升10%;破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501起,同比上升31.50%;破盗抢案件1824宗,同比上升15.44%,刑拘、逮捕涉食药环犯罪嫌疑人161人和118人,分别同比上升78.89%和174.42%。
展望2019年
梅州公安将继续勇往前行
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确保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给群众一份更加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