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州市纪委监委指定五华县纪委监委对梅江区三角镇原党委书记陈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代金券、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泄露尚未公开的工作事项;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送款,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陈科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党性观念、宗旨意识、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梅江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梅江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科开除党籍处分;由梅江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款物随案移送。
陈科简历
陈科,男,1985年9月出生,广东兴宁人,汉族,学历大学,2009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11月至2017年9月任梅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镇长;2017年9月任梅江区三角镇党委书记。 (梅江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