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魏志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魏志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魏志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将公权力变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私欲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魏志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门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魏志平简历
魏志平,男,汉族,1960年10月生,广东五华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10月起历任广东省司法厅办事员、科员、副科长、科长、研究室副主任、法制宣传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厅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调研员
1999年10月任江门市蓬江区委副书记,先后兼任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区长
2009年8月任江门恩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8月任江门市新会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年2月任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新会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年4月任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8年12月被免去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