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人脸识别”系统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推进我区文明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提升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预防涉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从4月15日起,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交警部门将启动所有高清电子警察,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超员、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通过“人脸识别”系统采集交通违法人员信息,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同时通过媒体,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曝光交通违法行为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牢记驾驶摩托车必须“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做到文明出行、文明驾驶。
特此通告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