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五华县河东镇江剑波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部署要求,我县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江剑波(男,绰号“日本”,35岁,河东镇人)于2019年4月5日被五华县公安局以非法拘禁罪依法刑事拘留。为进一步查明江剑波等人的其他违法犯罪事实,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揭发江剑波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在建筑工程、矿产资源等行业及领域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中引发的暴力追债(包括软暴力)、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包括插手民间纠纷引起的)、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1、五华县公安局:110、13826628110、0753-4185278。
2、五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0753-4185107(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信件举报
1、五华县公安局扫黑办: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214号。
2、五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五华县水寨镇法新巷2号。
邮政编码:514400。
(三)网络举报
电子邮箱:whxshb123@163.com
微信:“平安五华”微信公众号。
三、奖励保障措施
对于举报人、举报线索,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将严格保密。举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公安机关将根据《五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扫黑除恶违法犯罪举报线索奖励公告〉》规定,对举报人视情给予3000元至30万元的奖励;对于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报复的,将从严、从重惩处。同时,督促、规劝相关涉案人员迅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其他涉黑涉恶线索积极举报!
特此公告
五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