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4个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及新增13个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有关要求,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科工商务局等县直相关单位,对全县的货运源头单位重新进行了深入排查梳理,经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报县政府审核同意,确定取消4个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及新增13个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详见附件1、附件2),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进行监督,发现有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积极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753-4432719
附件:
1.取消的4个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明细表
2.新增的13个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明细表
五华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9日
附件1:取消的4个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明细表
附件2:新增的13个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