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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振球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mz168 2019-6-6 19: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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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振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杜振球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杜振球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杜振球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款项随案移送。


杜振球简历

杜振球,男,1970年4月24日出生,汉族,广东省平远县人,大学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8月至1998年5月,任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局市政工程科、规划报建科科员;

1998年5月至1999年12月,任市规划城建局规划科副科长;

1999年12月至2005年6月,任市规划城建局市政工程科副科长;

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市规划城建局市政工程科科长;

2007年12月至2008年7月,任市城乡规划局市政规划科科长,2008年2月兼任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科科长;

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市城乡规划局建筑规划科科长;

2011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市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3年1月不再兼任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2019年1月,任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梅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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