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心、关注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助力创文创卫的同时,紧盯环保督查重点项目整治工作。针对东排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进展缓慢、工程扰民等问题,7月29日下午,我院以东排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工作会议为契机,公开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送达检察建议,并当场进行宣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镇、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相关项目施工单位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炎飞现场宣读了检察建议书,指出东排沟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整体开工率低、进展缓慢,治理推进力度不够,河流水质持续不达标,以及城区整治工程项目封闭道路施工、进展缓慢致使市民意见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责任单位,未依法履行职责,建议其严格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进度,切实改善城乡环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诚恳接受了我院检察建议,并对我院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表示由衷感谢。同时,该局通报了东排沟黑臭水体整治情况,重点对整改工程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相关责任部门、项目施工单位亦对落实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进行表态发言。
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在最后的讲话中阐明了现场送达检察建议的目的,并希望各职能部门深刻认识东排沟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敢于担当,确保环保督查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项目施工单位要在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同时,文明施工,注意防尘防噪,切勿让惠民工程变成扰民工程。同时,李培军检察长表示:在接下来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检察机关将继续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适时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为打好兴宁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舒心、干净、健康的生态环境发挥应有的作用。(兴宁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