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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福兴安置区城管抢东西?怎么回事?

mz168 2019-8-5 17: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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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8月5日)接网友爆料称,在兴宁福兴安置区一家店铺里,城管执法人员抢东西,到底怎么回事呢?先来看看事发时的视频: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城管执法人员与店家之间发生一些矛盾冲突,基本上可以了解到,店家多次将售卖的蔬菜类商品摆出来,待执法人员快到现场时,将这些摆出来的搬回店里,而执法人员见此情况,于是进店,欲将这些摆出来的商品扣下来,视频中,一名执法人欲将番薯扣下拿走,在店家多人阻止下,最终没有拿走。

发生这样的事,相信很多人都不想看到,当然大家也会有不同的观点,有人支持店家,也有人支持执法人员。对于此类现象,城管执法人员是否有权利扣押商品物品呢?请继续往下看……


城管执法(正式)按照法规规定,在违法当事人拒不整改的情况下可以暂扣经营工具但不能暂扣经营物品。利用车辆占道经营,城管可以将车辆视为经营工具予以暂扣。严格来说,城管执法只能暂行扣押违法经营工具,而且必须写《XX暂扣通知书》,上面有让当事人前去处理的日期等等。


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城管执法时没收的东西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处理。如果发现城管私自处理没收所得,可以举报。


从上面资料基本上可以了解到,如果店家多次违规乱摆卖,而拒绝整改,城管执法人员是可以暂扣经营工具的,比如摆放出来的桌子、筐、木箱等,视频中的番薯则不应该扣押,同时,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盖有公章的《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暂扣物品决定书》。


而作为当事人店家,多次乱摆卖,而拒绝配合,也是不可以的,要想想,如果所有的店铺都摆出来,影响市容市貌、影响道路安全、影响交通,那成什么样了?


所以,希望以后城管执法可以依法依规地执法办事,店家也应该积极配合、不占用公共地方乱摆卖经营,依法依规经营生意。


生活很多不如意,谁都有自己的难处,希望大家都可以共同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经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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