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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一男子与“表妹”处男女朋友,结果被骗7000多元…

mz168 2019-8-8 1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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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男子巫某假借自己“表妹”身份,以处男女朋友为由通过微信诈骗同村男子巫某江7000多元。被抓后其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想侥幸逃过法律惩处。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五华警方经过艰苦取证,掌握其诈骗巫某江的相关证据,目前经五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零口供”对巫某执行逮捕。


2019年3月16日10时许,五华县岐岭镇村民巫某江来到双头派出所报案称,其被人诈骗了7000多元。随后,民警了解情况得知,巫某江于今年2月底通过同村村民巫某的介绍,加了巫某“表妹”的微信,很快两人通过微信谈起了男女朋友,对方也给巫某江发来了相片。随着聊天渐渐熟悉,巫某的“表妹”便以需要购买新手机、电动车为由,陆续从巫某江处骗取钱财。巫某江每次均对巫某“表妹”的说辞深信不疑,故通过微信数次转给对方6250元。期间还通过微信给巫某转账了所谓的介绍费880元。直至3月5日,巫某的“表妹”发来两个语音,巫某江感觉语音是通过录音后变声处理过的,才意识到被骗。


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民警通过受害人巫某江提供的相关信息及嫌疑人微信等展开调查,很快锁定巫某有作案嫌疑。6月15日,民警依法传唤巫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但巫某拒不承认诈骗事实,狡辩称自己没有介绍过表妹给巫某江,也没有诈骗过他的钱。面对如此狡猾顽固的巫某,公安机关根据前期搜集固定的证据依法将巫某刑事拘留后,立即对其展开全面调查。

民警最终查明巫某和巫某的“表妹”两个微信号实际都是巫某注册使用的,自始至终都是巫某一个人在跟受害人巫某江聊天,其介绍的“表妹”也是虚构出来的,同时还掌握了巫某诈骗巫某江钱财的去向。在大量证据支撑下,五华警方将巫某提交五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检察院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认为巫某诈骗事实成立,遂于6月26日依法决定由公安机关对巫某执行逮捕,等待巫某将是法律的严惩。(五华县公安局 张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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