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夏某等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至2019年2月期间,被告人夏某先后多次在兴宁市坭陂镇多个地方开设赌档,聚众赌博,并安排被告人郑某某、陈某(男)、李某负责带人参赌、记账、“抽水”、发牌等。为追讨赌债,被告人夏某还纠集被告人郑某某、陈某(男)、李某、刘某某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他人身体并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此外,被告人夏某伙同被告人陈某(女)、杨某某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实施合同诈骗,骗取梅州市某融资公司抵押贷款人民币290400元,且拒不归还。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合同诈骗罪对被告人夏某提起公诉;依法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郑某某、陈某(男)、李某提起公诉;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对被告人刘某某提起公诉;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对被告人陈某(女)、杨某某提起公诉。(兴宁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