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一切旁门左道的生财之路
最终都将难逃法网
近日
一“电池耗子”就栽在警察蜀黍手里啦
案情回顾
8月26日21时许,事主郭先生报警称:其24日停放在梅江区彬芳大道一店铺门口的一辆电动车车内6块电池被盗,价值1200元人民币。
接报后,新中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调查,依托智慧新警务进行分析研判,发现一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掌握了男子的活动规律后,8月28日9时30分许,民警果断出击,在梅县区新城一网咖内抓获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曾某文(男,33岁,江西人),缴获作案工具套筒、活钳、扳手等一批。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曾某文如实供述了自今年7月以来,在梅州城区等地先后盗窃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电池作案10宗,共盗得各类电池40余块,非法获利人民币约1400元的犯罪事实。
据犯罪嫌疑人曾某文供述,其几年前因盗窃入狱,刑满释放后曾开了一家摩托车维修店,平时也会在工地上做砌砖工作,7月的一天,其因无生活来源,想到自己熟悉摩托维修,而电动摩托和电动自行车车主的防盗意识普遍较差,便萌生了赚“快钱”的念头,于是其去到五金店购买了一整套专业拆卸电动车电池的工具,干起了“电池耗子”的勾当。
其会事先将工具放在摩托车后备箱内,选择在凌晨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出发,在大街上物色好作案目标后便下手,直至后备箱装满电池后才罢手回家。
盗窃得手的电池均被其当作废铜烂铁以每斤2.5元的价格卖至废品店,从中获利1400元,赃款均用于日常开销。
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文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除了警察蜀黍的打击外,市民朋友们的防盗工作也要做好,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电动车辆防盗抢,防盗器具要安装;
停放地点选择好,监控场地有保障;
最好选配两把锁,车和电池都锁上;
车辆发票保管好,失窃报案能追赃;
提高意识强防范,避免车失人心伤。
(梅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