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14时30分,梅江公安分局东郊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当天13时许,梅江区芹洋半岛某建筑工地包工头涂某明在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攀爬塔吊至塔臂末端。
民警接报后迅速赶往现场,经了解,涂某明因与公司索要钱款无果后私自攀爬至塔吊末端滞留,后经东郊派出所民警汇同市人社局、市住建局、该公司项目部、消防工作人员及医院救护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对涂某明及其家属做劝导教育工作,当晚21时许,涂某明才通过塔吊安全返回至地面。
违法嫌疑人涂某明的行为构成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醒:讨薪应理性,我国的法律已经为农民工讨薪设立了多种机制,比如,先行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申请免费法律援助等等。讨薪有理,但讨薪要有度。希望大家都要为自己以及自己的家人着想,不要不懂法而犯法,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讨薪,避免社会负面影响。(梅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