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五华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五华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五华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曾庆映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庆映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曾庆映身为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五华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曾庆映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曾庆映简历:
曾庆映,男,1973年9月出生,汉族,广东五华人,中专学历。1997年5月参加工作,201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5月至1998年3月,五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职工;
1998年3月至2003年9月,五华县公安局县城分局刑警队职工;
2003年10月至2006年11月,五华县公安局油田派出所职工;
2006年11月至2016年8月,五华县公安局河东派出所职工;
2016年8月至今,五华县水务局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职工(期间,2017年5月,聘任为五华县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2018年3月,任五华县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