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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轰动一时的“俐佰发”吗?兴宁法院公开审理啦!

mz168 2019-10-23 13: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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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梅州俐佰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合同诈骗案一度在兴宁、梅州闹得沸沸扬扬。昨天(10月22日)上午,兴宁市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出,2017年12月,被告人胡某、陈某鹰等人出资335万购买梅州亿佰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7%的股权,但由于资金不足,胡某等人便将向客户收取的定金、预付装修款336万用于支付购股款,法人代表由胡某的女朋友周某担任,实际控制人为胡某。为了尽快填补上资金缺口,被告人胡某、陈某鹰、吴某龙及李某于2018年4月在兴宁注册成立梅州俐佰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兴宁分公司,并陆续将梅州亿佰伴公司收取的客户定金、预付装修款2330703元用于梅州俐佰发公司的店面装修和前期运营。同年6月,胡某等人陆续将梅州俐佰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后收取的定金、预付装修款2330703元用于偿还该公司店面装修和前期运营等费用债务,而且在公司资金链紧张、抽调资金可能致客户装修工程不能履行的情况下,仍继续将俐佰发公司收取到的客户资金833042.74借给梅州亿佰伴公司用于填补股权扩张后的窟窿,并抽调457606元在梅县区扩张开设广东鑫旺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最终导致三家公司在2018年10月份后出现资金链断裂的困境。


公诉机关: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间,梅州亿佰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陆续以签订合同形式收取客户定金及预付款54户,共收取定金及预付款6288165.73元,造成客户损失4075997.59元。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间,梅州俐佰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陆续以签订合同形式收取客户定金及预付款,客户实际损失约4035595.25元。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间,广东鑫旺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陆续以签订合同形式收取客户订金及预付款3户,共收取定金和预付装修款291300元,造成客户实际损失291300元。


同时,三家公司还拖欠供应商货款3666953元和员工工资811329元,涉案总金额达12881174.84元。


公诉机关: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某、陈某鹰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胡某应当以合同诈骗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被告人陈某鹰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被告人陈某鹰当庭认罪,而作为梅州俐佰发装饰工程公司法人代表的胡某面对公诉人和法官的连续追问含糊其辞,拒不认罪。对此,前来旁听的多名受害人均是十分气愤。


受害人包女士:主要是要把我的血汗钱拿回来,现在弄得我的生活都非常窘迫,说难听一点,伙食费都不知哪里找。


【小编的话】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但我们相信法律一定会作出公正的判决,还广大受害人一个公道。(兴宁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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