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了2019年我市拟退出的省定相对贫困村名单,全市332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均达到退出标准。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粤农扶组〔2019〕27号)的工作要求,在相对贫困村和驻村工作队自主申请、镇(街道)审核上报、县(区)级审核组审核并公示的基础上,市级抽查审定组于11月18日至11月22日分赴8个县(市、区),按照每县(市、区)拟退出村20%以上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
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入户调查、评审反馈等环节,市级抽查审定组对各县(市、区)拟退出相对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农民收入、集体收入、人居环境、村道建设、饮水安全、水利和电力设施、电视信号和宽带网络、公共服务、党组织建设等10项指标进行抽查审定,全市332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均达到退出标准。
2019年梅州市拟退出的省定相对贫困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