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湛江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湛江市纪委监委决定对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庭长李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汉在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所送钱物,涉嫌受贿罪。
李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党性原则和纪律意识淡漠,知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经湛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汉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汉简历
李汉,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广东梅县人,在职大学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09月—1992年10月 廉江市营仔镇中心小学教师;
1992年10月—2003年04月 在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审判监督庭、行政庭、民事审批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职务;
2003年04月—2008年02月 任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2008年02月—2009年09月 任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副科级);
2009年9月—任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副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