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实做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制工作,2月5日,兴宁市医疗保障局、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市药店从2月5日起凡到药店购买感冒发热、喉咙肿痛药品的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于2月5日起每天下午3:30前将当天购买感冒发热喉咙肿痛药品的实名登记表及时报送;每天下午3:30后的数据于第二天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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