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叶塘镇一村民曾某,整日游手好闲,以“偷、盗”为业,成为监狱的“常客”。前不久,曾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刑满刚释放却仍不知悔改,“重操旧业”盗窃摩托车再次深陷“囹圄”。
近期,兴宁市公安局接到多起摩托车、电动车被盗案件。接报后,兴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精干警力对案件展开侦查。办案民警充分利用智慧新警务进行梳理分析研判,发现该系列案作案手法基本一致,失窃区域也多在兴宁城区几个主要街道,并锁定一男子曾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嫌疑人盗窃的摩托车
2月19日14时许,刑侦民警在侦查布控中发现嫌疑人曾某正在一小区内“物色”作案目标,立即会同兴田派出所民警前往抓捕。民警到达现场时,曾某已得手一部摩托车后离开。民警立即在案发周边巡控,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追踪伏击,在一商店门口将其人赃俱获。经审讯,嫌疑人曾某对其在兴宁城区盗窃摩托车作案5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曾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们出行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然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也因为小巧、轻便和容易挪动,被一些不法分子觊觎,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兴宁公安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
1、在公共场所停放时,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并加装两把质量好的车锁,这样不仅增加安全系数还给盗窃贼增加难度和时间。
2、夜间停放车辆尽量放置院内,不要停放在灯光昏暗或偏僻路段,尽量停放在显眼、光线好、有视频监控的地方。
3、停在无人看管处时,要用链子锁锁在大树或铁栏杆上,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有条件的车主最好加装一些灵敏性强的报警防盗装置。
(兴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