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籍包工头刘某(男,31岁,贵州省思南县人)在梅县区南口镇某工地承包工程,工程结束后,却拒不支付二十多名农民工93968元工资,还以各种理由拒不到梅县区公安分局接受调查并潜逃至外地躲藏。目前,该局在贵州警方的支持下将刘某抓获归案。
案情回顾
2019年4月底,刘某从庞某均手里承包到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某工地承包工程,并雇请了袁某男、贺某立等二十多名工人做工。至2019年7月底工程完工后,庞某均于8月24日把工程款全部结算给刘某后,刘某仍拖欠袁某男、贺某立等人工资。袁某男等人向相关部门反映投诉后,刘某写下承诺书,承诺在12月30日前付清袁某男等人工资。截止至2020年1月6日,刘某仍未支付袁某男等人的工资,梅县区公安分局于1月7日对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展开调查,并多次电话通知刘某到该局接受调查,但其以各种理由拒不接受调查,并逃匿。6月2日,该局在贵州省铜仁市公安局的支持下,在贵州省将刘某抓获。经审,刘某如实供认了在梅县区五华县等地承包工程直至工程结束后,拒不支付工人工资2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目前,刘某已被梅县区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