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双喜,55元一条;红塔山,59元一条……这是一组香烟进货价。看着这么便宜的价格,有些人会感到相当愕然。是烟草价格下跌了还是经营者走了“旁门左道”才有如此优惠价?日前,梅州五华公安会同当地烟草部门联合开展“蓝剑”行动,将正沾沾自喜香烟卖得好利润高的经营者抓获归案。
据了解,按省公安厅和省烟草专卖局部署,2020年起,两部门将联合开展为期三年、代号为“蓝剑”的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五华公安与烟草部门密切配合迅速行动,7月14日在华城镇环城街将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光(男,2002年出生,福建省漳州市人)抓获,查扣涉嫌假冒商标且伪劣的香烟一批。
参与侦办案件的民警介绍,根据五华县烟草专卖局通报的线索,7月14日傍晚,华城派出所会同烟草部门工作人员对黄某光经营的商行进行搜查时发现,店内摆放着各种品牌的香烟,此外还在其店铺后面的仓库发现了大量尚未开箱的香烟。通过现场清点,共查扣各种品牌香烟共1146条,经核价,涉案价值为12.859万元。该批查扣的香烟经送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专卖局鉴定,结果为假冒商标的商品且伪劣产品。
犯罪嫌疑人黄某光被带至公安机关讯问时,对其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黄某光交代,2020年5月底,他在五华县华城镇租了一间店铺,并取得了烟草专卖许可。起初店中售卖的香烟是从华城镇农贸市场批发而来,进货价格高利润低。后来有一个普通话口音、非烟草公司工作人员的男子向其推销“水货”即假烟,于是从对方手中进货,进货价比正常渠道进货价低很多。
犯罪嫌疑人黄某光称,至被抓前,共先后两次从对方手中购进各种品牌的香烟26箱共1300条,进货总价8万多元,第一次购进的香烟已卖掉部分,获利3000多元,而仓库里尚未开封的香烟是14日凌晨刚进的货。
明知是假烟,为了牟取高利润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咎由自取。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光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五华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的侦审工作仍在进行中。(五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