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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兴宁市委第七轮巡察12个被巡察单位公开整改情况

mz168 2020-8-11 15: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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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十三届兴宁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根据省委、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12个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市委办公室:

针对“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够规范”问题,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班子集体决策功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凡房屋修缮、固定资产采购、大额资金支出等涉及“三重一大”的项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市委办领导班子会议,集中研究讨论并做出决策。


针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不够”问题,建立健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整改不力的单位,约谈相关负责人,使督查工作更加有力有效;创新督查督办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书面督查、电话督查、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断提高督查的目的性和实效性。


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履行‘一岗双责’仍有差距”问题,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判会,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提出相应的防范整改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廉政风险发生;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


市政府办公室: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问题,制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党组成员及相关干部的责任,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舆情研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 严肃批评指正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没有体现意识形态工作的班子成员,督促班子成员每年部署和调研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并纳入述职述廉报告内容。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支部换届程序不够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不够落实”问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换届程序,严肃选举纪律,及时通过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下属5个党支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各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上党课11次。


针对“‘三公’经费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处置国有资产程序不够规范”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兴宁市公务接待制度》要求,避免无公函接待和虚列“三公”经费现象;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市委宣传部:

针对“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足,日常监督检查不够深入”问题,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责任分工;建立意识形态预先研判制度,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意识形态工作;成立5个专项检查组,对20个镇(街)及10个市直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针对“选人用人程序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对近年来机关人事任命情况全面排查核实并整改,严格依照人事任免工作要求,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对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规范整理,完善个人材料,坚持“一人一档”,分类规范保管。


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执行财务制度管理不够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反腐防变能力;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项目支付流程并严格执行;加强对项目工程的质量审核及验收材料审核,完善工程佐证材料方可进行结算。


市总工会: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制订执行2020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大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并新制作党建宣传栏5幅,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有机结合,掀起学习高潮;约谈3位网上抄袭文章的干部,重新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针对“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人文化宫管理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成立兴宁市总工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规范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广东省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开展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工作,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表》和《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111份。


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帮扶资金把关不够严格”问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堵塞资金管理漏洞;规范困难职工慰问金的发放,对2017年以来的慰问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不符合帮扶条件的予以清退。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针对“党组发挥党的核心作用不够充分”问题,建立完善《文联党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制度;制定收发文管理制度,规范办文程序;制定《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学会)管理办法》,加强文联所属协会的管理,其中已登记注册的协会5个,正在进行登记注册的协会3个。


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筹领导;制订《文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定期专题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做好谈话提醒工作,抓早抓小;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纪教月活动,做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强化干部纪律意识。


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够严实,下属协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强化层级把关;建立和完善各协会财务管理制度,拟计划聘请专业会计人员管理协会财务,每年对各协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针对“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够”问题,完善侨联领导分工,定期到挂钩基层侨联指导推动工作;对基层侨情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更新数据,建立侨情数据库,更新后的归侨数据从原有的647人核减为432人;牢固树立群众路线,及时了解侨界群众合理诉求,有力促进侨联工作。


针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高质量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查摆问题11条,领导干部查摆问题22条;坚持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班子成员对照检视查摆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问题,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注重日常抓早抓小,根据工作重点、干部任免、倾向性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谈话提醒;制定岗位风险防控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市残疾人联合会:

针对“发挥党组核心作用不充分,贯彻落实党的残疾人政策有偏差”问题,强化党组核心作用,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凡重大事项需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规范“三重一大”研究讨论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指定专人负责收发文件,规范党内发文;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规范使用社区康园中心专项经费的通知》《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完善细化有关惠残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加强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发生侵害残疾人利益的行为,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及时享受各项惠残政策。


针对“残疾人项目实施不力,‘惠残’专项资金没有按规定使用”问题,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关于提前下达省财政2020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促进我市残疾人工作有序发展。


针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贫困残疾人家居无障碍改造工程存在廉政风险”问题,提高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重要工作和年度考核目标;加强干部廉政教育,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包括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的评估审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验收把关、资金结算审核,防范发生廉政风险,确保专项资金安全。


市工商业联合会:

针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通过党组会议、执委会议,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利用微信平台、学习强国、邮寄学习资料、分享党建公众号理论文章等形式,加强日常学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指导督导和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的指导,定期到非公企业走访座谈调研,提出党建工作建议意见;认真落实班子成员联系挂钩非公企业和商会、协会制度,积极以电话、短信、问卷调查等形式向企业了解复工复产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企业积极开展红色革命理想信念教育。


针对“转嫁‘三公’经费支出”问题,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积极整改发现问题;健全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等制度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有关规定。


市地方志办公室:

针对“履行‘存史、资政、育人’使命有差距”问题,制作习近平论地方志工作宣传展板,协助开展古驿道保护和活化利用、旅游规划建设、传统村落申报、“兴宁茶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兴宁革命老区发展史》编纂、梅州市展览馆提供兴宁历史文化资料、《中国影像方志·广东兴宁篇》拍摄、兴宁籍名人故居、兴宁市粤北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活化利用、弘扬“左联”文化等工作提供相关资料;组织编写《全粤村情·梅州兴宁卷》《兴宁古驿道资料汇编》、整理《明嘉靖<兴宁县志>》、开展“夜明古驿道历史文化资源调查”“神光山历史人文资源调查”,拍摄《夜明古驿道》小视频等,促进修志、改志、用志、存志风尚的形成和发展。


针对“履行年鉴资料的审查验收程序不够严格”问题,认真落实《市年鉴工作管理办法》,实行三级审查制度,建立综合年鉴出版前评议、出版后审读制度;在复审阶段,严格履行审查验收程序,重点把好政治关、文字关、保密关、数据关,严控错漏、不出硬伤,以制度促质量提升;加强与供稿单位以及市统计局的协调、沟通,做到统计口径、统计截止时间、计量单位相一致,完成出版《兴宁年鉴2019》。


针对“学习教育流于形式”问题,严格落实制订的《学习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研究制订《市地方志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的督查。


市二轻工业公司:

针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重视”问题,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与各级指示精神;成立市二轻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方案》,注重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对心得体会内容雷同的两位同志,进行思想教育,并重新撰写心得体会。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向各支部印发《关于推进“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的通知》文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党建基础设施建设,在办公楼五楼建设一个党建活动室、一个党员活动中心,设置一个党建书橱,作为二轻党委和机关党支部活动的主阵地。


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组织领导,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兴宁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议精神;落实抓早抓小开展谈话提醒机制。


针对“下属部门及企业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研究印发《关于落实下属企业财务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坚决做到杜绝白单、复印件入帐,禁止以拨代付,完善支出单据报销审批手续;取消退管办管理的财务帐目,托管给二轻物业公司;举办二轻系统全体现职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


兴宁开放大学:

针对“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班子团结协作意识不强,教职工凝聚力不足”问题,新修订《学校党支部议事规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加强自我检视,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剖析反省内部存在问题,增强班子整体合力;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作用,“一把手”以身作则,转变管理理念,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凝心聚力促发展。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执行制度不严格”问题,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规范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任免程序,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切实按照“三定”方案职务职数要求,规范选拔任用干部。


针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问题,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研判会议,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制订岗位风险防控措施,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婚丧喜庆报备制度、抓早抓小制度;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针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问题,加大财会人员学习培训力度,统一规范定点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供应商的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各项政策、法规,科学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建立完善内外闭合、相互监督的机制,不断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手续,做好政府采购。


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针对“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召开全体教职工专题学习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创新渠道,收集各方面学习资料,上传至学校微信工作群、QQ工作交流群中供全体教职工下载学习,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加强学习。


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比较突出”问题,制定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定期分析党建工作形势,每月月末在班子会议研判;对全校宣传栏、文件材料等进行清查,严格规范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称呼,由学校纪检小组进行监督。


针对“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四签”制度,依时签到签退;重新规范教职工请销假申请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要求全体教师进行自查,端正学术,杜绝论文抄袭现象,与授课教师签订承诺书99份,并对抄袭论文的同志进行约谈。


针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三资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全面清查发放津补贴情况,对违规领取的津补贴一律清退;组织财会等有关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三资监管,完善差旅费等报销手续,不违规发放津补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程序,做到“应采尽采”。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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