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梅县城东镇某村的村队长与书记合伙私下把群众公田变卖,然后变相的告知群众有钱领,并按下手印,未公开卖的具体事宜以及卖了多少,如今整改搞的 乱七八糟,村干部不了了之,村民因按下手印也难以维权,请问公田可以在未经群众同意前村干部私下卖掉?还有田地是否可以随意买卖?(郑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