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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龙高铁(五华段)征地范围内迁坟的通告

mz168 2020-8-29 9: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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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龙高铁(五华段)征地范围内迁坟的通告

华府〔2020〕13号


为顺利推进梅龙高铁(五华段)的征地拆迁工作,加快建设步伐,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梅龙高铁(五华段)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包括地坟、金神、阴亭、纪念亭等,下同)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转水镇青西村、三源村、新民村,华城镇满堂村、铁炉村、葵富村、湖田村、维新村、维西村、城东村、塔岗村、观源村,岐岭镇北源村、朝阳村、孔目村、联安村、清溪村、荣贵村在梅龙高铁(五华段)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迁坟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征地范围内坟墓的有关坟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所属村委会(具体联系方式另附)办理迁坟相关手续,并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迁移完毕,迁坟补偿标准按《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一般性征地补偿标准〉和〈五华县公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华府办〔2017〕16号)执行;逾期不迁移的,将按无主坟处理。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梅龙高铁(五华段)征地红线范围内新建坟墓,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阻碍工作人员执行迁坟工作,否则,将视其情节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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