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纪委监委对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张国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国术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公共财物占为己有;大搞权钱交易,在征兵工作、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国术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梅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梅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国术开除党籍处分;由梅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国术简历
张国术,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广东省大埔县人,大学学历,1990年12月参加工作(部队服役),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12月在部队服役;
1999年4月先后在梅江区、蕉岭县、大埔县人民武装部、梅州军分区工作;
2014年1月任兴宁市人民武装部部长;
2018年1月任兴宁市市委常委、兴宁市人民武装部部长;
2019年8月转业待安置;
2019年11月任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党委委员;
2020年1月任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2020年7月被免去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职务。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