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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60余万元!梅县区警方破获销售伪劣农资案

mz168 2020-9-29 22: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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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分质量分数低点也没关系,只要肥料够黑就行”,为了牟取暴利,李某业(男,42岁)、赵某(女,46岁,均为河南省人)等五人不远千里,从河南驾车来到梅县区,以进村广播宣传、开销售推荐会等方式销售劣质有机肥。近日,梅县区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侦破一起涉案金额60余万元销售伪劣化肥案,逼于公安机关严打高压态势李某业、赵某两名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件回顾

2018年8月,李某业、赵某与陈某(在逃)等5人合伙,从某工厂以350元每吨的低价购买来400余吨劣质的有机肥后,驾驶汽车来到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雇请当地有小汽车的司机载业务员到梅县区丙村镇、雁洋镇、隆文镇、松口镇等地进村推销,并将有意向购买化肥的农户载到雁洋镇的某饭店参加开化肥推荐会,会上,以每吨化肥以3150元一吨价格,买一吨送一吨向农户推销。期间,5人将假冒、伪劣的化肥销售一空,涉案金额达60万多元,非法获利达20多万,每人分得4万多元。当年8月底,接到群众的反映后,梅县区农业部门对农户购买的化肥进行抽样检测发现化肥不符合《有机肥料》标准要求后,将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经过缜密调查后,锁定李某业、赵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而此时李某业等人早已潜逃回河南老家。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办案民警先后多次奔赴河南对李某业等人进行抓捕,但因案件线索有限,未能将嫌疑人抓捕归案。今年6月20日、9月21日李某业、赵某两人逼于公安机关强大的追捕压力,主动投案自首。

目前,李某业、赵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购买农资一定要到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不要贪图便宜和便利,轻信走村串户的推销者,对于折扣、优惠力度大促销活动,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梅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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