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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副市长宋德平(梅州籍):受贿2000多万、滥用职权损失6亿多元

mz168 2020-10-29 9: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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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原副市长宋德平:被指受贿2000多万、滥用职权损失6亿多元


12309中国检察网近日公布了佛山市原副市长宋德平滥用职权、受贿案起诉书。根据起诉书,宋德平滥用职权共计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损失人民币6.028519亿元,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304.4035万元、港币1143万元。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宋德平有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宋德平于2005年至2006年担任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委副书记、区长期间,滥用职权,未经委托评估,违规批准以低价挂牌出让御江南项目地块,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损失人民币5.328886亿元;滥用职权,未经委托评估,违规批准以低价挂牌出让金太阳酒店(二期)项目地块,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损失人民币6996.33万元,共计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损失人民币6.028519亿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被告人宋德平犯有受贿罪:1997年至2015年,被告人宋德平先后担任广东省佛山市社会保险局局长、佛山市三水区委副书记、区长、佛山市委秘书长、佛山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作调动、公司经营、土地招拍挂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共计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3044035元、港币1143万元。


——收受佛山市某物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向某某(另案处理)贿送的公司24%干股,折合人民币135万元;收受向某某贿送的港币1000万元;收受向某某贿送的价值人民币4.5万元的秋枫木家具;收受向某某节日红包等礼金共计人民币15万元、港币13万元。

——收受向某某代广东某集团有限公司卢某贿送的人民币800万元。

——收受佛山市南海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袁某某人民币260万元、价值人民币105820元的红木家具。

——收受佛山市三水区某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甲贿送的港币30万元、价值人民币37.5万元的红木家具。

——以低价买房的方式,收受广东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乙贿送的折扣人民币318215元。

——收受佛山市某集团公司林某某贿送的港币100万元。

——收受佛山市三水区某酒店老板麦某某贿送的节日礼金人民币10万元。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宋德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告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分别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宋德平一人犯数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宋德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照刑法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检察机关据此提起公诉。

(羊城晚报 记者 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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