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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11名村民被处罚!快告诉爸妈别再干了!

mz168 2020-10-31 21: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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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部分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

2019年11月17日,潭下镇文里村排上村民何某某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警,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2019年11月27日傍晚16时许,水寨镇大岭村村民曾某香(女,58岁),在大岭村斜度里菜地,用自己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并焚烧杂草杂物,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2019年11月28日15时30分,安流镇福华村左拔洞村民李某松(男,44岁)在福华村蕉窝门(地名)野外用火烧田埂草,引起山火,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2019年12月4日上午,水寨镇七都村村民张某四在斗米岭正风岭顶违规燃烧纸钱等易燃物品而引发山火,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2019年12月4日21时30分左右,黄某万,男,原籍大埔县西河镇汶水村人,现居住周江镇三河村,在周江镇三河村胡东文化广场附近农田地里违规焚烧水稻秸杆和杂草引发山火,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2020年1月14日,华城镇民主村戴某䘵在在野外违规烧杂草,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


2020年1月24日,河东镇黄泥寨杨某源在野外违规烧杂草,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


2020年2月2日下午16时30分,岐岭镇龙寨村村民何某在该村黄牛坳山边2米左右的田埂上违法焚烧杂草,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


2020年2月2日下午4时,转水镇流洞村村民何某在林地边缘不到50米处进行违规野外用火,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


近日,水寨镇林业、应急部门在开展森林防灭火日常巡查时,在善坑村和高车村均发现有村民在田边违规野外用火,镇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迅速扑灭明火,同时对善坑村罗某添、高车村谢某英进行了批评教育,分别依法处以500元、200元罚款。

2020年9月28日五华县人民政府发布了《禁火令》第1号,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天气持续晴朗干燥,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森林火灾极易发生,为此提醒广大市民,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严防山火发生。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当好护林员,保护绿色大家园。

(华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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