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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大快人心!丰顺这个涉恶犯罪集团被打掉了

mz168 2020-11-21 19: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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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近日,由丰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罗某福为首的20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二审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被告人罗某福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被告人徐某山、徐某石等2名骨干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五万元;其它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


案件详情

2013年以来,被告人罗某福为牟取非法利益,在丰顺县内实施放贷活动,纠集吴某(另案处理)和被告人徐某山、徐某石等刑满释放人员、缓刑考验期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进行追债,逐步形成以罗某福为首要分子,吴某、徐某山、徐某石为重要成员,其余人员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多次实施非法拘禁犯罪活动,不仅针对被害人本人,而且还针对被害人亲属。例如,2015年年底以来,徐某陆续向罗某福借款后无法偿还而出走,罗某福因找不到徐某,便逼使徐某的妻子李某还钱,安排十多人分日夜两班非法拘禁李某长达一个月,并对其进行殴打,迫使其父签订一张108万的借条,额外再支付20万元后,才结束对其的非法拘禁。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现场

为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丰顺县检察院抽调业务骨干合力办案攻坚,对20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的卷宗材料共36卷,最终形成了近13万字的审查报告,在法定时间内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为期3天的庭审中,我院出庭公诉人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多个争议焦点进行多番激烈辩论。面对20位辩护律师,主诉检察官沉稳应对,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观点和质证意见,依据法律规定和查明的事实、证据,当庭进行了有理有据的答辩,有力指控了犯罪。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丰顺县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努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截止目前共依法提起公诉11件47人。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丰顺县检察院将继续重拳出击,全力以赴,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丰顺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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