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河道管理工作,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湖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因《梅州市规模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问题清单》中明确:梅江区白鹤宫附近梅江右岸根据划界依据的标准B-1,应按设计水位与河道地形交线进行划界,不应划至水利工程的建筑物边界线规范要求,现将梅江区白鹤宫附近梅江右岸河道管理范围调整公告如下:
本次调整公告河道管理范围为梅江区白鹤宫附近梅江右岸(起点坐标116.102922,24.243026;终点坐标116.103706,24.242366),长217m。目前已按照划界依据标准B-1,按设计水位与河道地形交线重新划定管理范围线。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梅江区水务局反馈意见或提出宝贵建议,联系电话:0753-2196921。
附图:梅江区白鹤宫附近梅江右岸河道管理范围图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