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行动开展以来,蕉岭公安高度重视,组织精兵强将开展专项打击,依托智慧新警务,精准研判,精准出击,11月以来,十五名涉嫌买卖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
11月以来,蕉岭公安先后接福建、广西、贵州、江苏、河北、浙江等地警方协作请求,我县一些不法人员非法办理、出售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号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蕉岭公安接到协作请求后,领导高度重视,民警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精神,依托智慧新警务,落地摸排嫌疑人落脚点,等候伏击、精准出击。11月6日起,分别在蕉城镇、长潭镇、三圳镇、文福镇、新铺镇等地抓获罗某、丘某辉、徐某强等15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罗某、丘某辉、徐某强等15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办理、出售银行卡、对公账号、手机卡等,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所出售的银行卡、对公账号、手机卡被用于诈骗,被害人遍及全国各地,同时自己也卷入罪恶之中,成为诈骗同案犯。
目前,嫌疑人已分别移交福建、广西、贵州、江苏、广西、河北、浙江等地警方处理。
“断卡”行动断的是哪些卡?
手机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银行卡:即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买卖“两卡”的危害
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都离不开信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信息诱导)和资金(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转账)两个要素,而其中最重要的媒介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
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和银行卡,很可能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或进行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中涉及到的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走账,追查和打击难度极大。
公 安 机 关 提 醒 您
严禁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此行为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诈骗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蕉岭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