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组织了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评选,梅县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珠行贿案”在各地选送的案件中脱颖而出,入选为精品案例中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类的25件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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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珠是大埔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行贿罪被移送至梅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受理该案后,认为王某珠在监察机关能如实供述,供述较为稳定,且同案人已经归案,不存在串供的可能,该案的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且王某珠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职责范围与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息息相关。综合考虑该案的事实、证据、王某珠的犯罪情节、社会危险性及对涉案民营企业的影响等因素后,该院依法及时对王某珠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在案件审查期间,梅县区检察院综合考虑王某珠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及认罪态度等,最终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该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有效避免出现“案件办了,企业垮了”现象。
(梅县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