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我市高速公路辖区路段新增了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该设备主要记录机动车超速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和工作要求,现将梅州市辖区高速公路新增的交通技术监控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一、S66梅平高速
K18+900
二、G35平兴高速
K1583+100;K1592+180;K1633+870;
K1642+230;K1667+690
三、S12梅汕高速
K58+700
四、G35汕湛高速
K1740+950;K1750
五、G35兴华高速
K1718;K1727+480
六、区间测速
G35平兴高速K1583+100至K1592+180
G35平兴高速K1592+180至K1583+100
G35平兴高速K1642+230至K1633+870
G35平兴高速K1633+870至K1642+230
G35汕湛高速K1740+950至K1750
G35汕湛高速K1750至K1740+950
G35兴华高速K1718至K1727+480
G35兴华高速K1727+480至K1718
以上监控设备自2021年1月15日起运行。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2月28日